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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 凤凰县:整顿清查农机维修点

     

发布日期:2008年9月1日  来源:中国农机化导报  作者:黄晓琼



 

由于国家支农惠农政策的不断深入,湖南省凤凰县农机化事业得到了前所未有的大发展。为了给全县农机化事业创建一个良好的发展空间,日前,凤凰县农机局认真开展了农机维修和供应两个市场的规范管理,对全县农机维修及销售网点进行整顿清查,重点打击无照、无证经营和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行为,全面规范了农机销售和维修市场,很大程度上杜绝了坑农害农现象的发生,保障了农机修、配市场的正常秩序。

按照《湖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》的有关规定:销售的农业机械产品,应当具有产品检验合格证和安全使用警示标识。农业机械维修经营者应当取得县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核发的《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》,并接受县级农业机械管理部门对其技术能力、设备状态、维修质量和零配件质量的定期审验与检测。县农机局根据要求,对全县农机经营和维修网点进行规范管理,顺应了当前农机化发展的形势和要求,对全县农机化又好又快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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