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安宁同志担任农业机械化管理司监督管理处处长,他不因循守旧,善于抓住机遇,善于发挥全处、机关事业单位、专家、系统的作用,善于攻克难点,善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他在哪个部门,哪个部门的工作就有较大拓展。
一是突出重点,千方百计推进农机安全立法进程。出台《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》是系统内多年来的期盼,作为主管处长,李安宁同志将立法工作作为头等大事,付出了艰辛努力。2006年他从组织整理各地和有关部委反馈的《条例》修改意见开始,历经10余次修改,与有关方面反复沟通协调,顺利通过了部常务会议审议,并报送国务院。此后,他多次向国务院法制部门汇报农机安全生产工作情况,主动协助法制办做好条例草案的修改工作。目前,国务院法制办已将《条例》进行第二次征求意见,立法工作取得了实质性进展。近两年来,李安宁同志还组织了农业部、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57号《农业机械维修管理规定》及其相关配套标准、文件的起草、《联合收割机及驾驶人安全监理规定》及两个业务规范的起草。这些规章、规范的出台,为农机监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
二是善于开拓,不断创新。为推进农机服务体系建设,李安宁同志组织有关人员深入调研,在总结各地发展经验基础上,起草了全国农机社会化服务“十一五”发展纲要,提出并确立了100个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联系点。通过纲要明确目标、措施,带动行业工作。为了推进农机维修工作,李安宁同志组织筹备了十年来第一次的全国农机维修工作会,提出了农机维修行业发展的思路、目标和任务,同时积极促成“农业机械维修管理服务中心”成立。在农机化生产方面,他不断争取和拓展对跨区作业的优惠政策,强化信息的引导、服务的细化、燃油供应的协调和组织调度,这两年农机跨区作业开展得有声有色,受到了部领导表扬。为统筹推进农机化生产工作,在小麦生产基本实现机械化的基础上,他组织开展水稻机插秧、玉米生产机械化、油菜生产机械化的试点示范,培育和扶持农机化发展的亮点和新的增长点,不断发挥农机在粮食增产、农民增收方面的作用。
三是加强协调,争取支持。李安宁同志组织协调能力较强,善于调动相关力量,推进整体业务工作。他在调动本处人员积极性的同时,能充分发挥本系统事业单位、地方机关机构的作用,统筹安排,保证了各项工作的稳步推进。对系统外,他加强与国务院法制办、公安部、发改委、财政部、交通部、国家安监总局、保监会等部委的协调联系,争取支持,促进相关政策及时出台,为农机化发展营造好的环境。2007年,在组织表彰2005-2006年度跨区作业工作先进单位的基础上,他与公安部、发改委、交通部、中石油、中石化等部门协调,促成了四部两公司联合出台《关于做好农机跨区作业工作的意见》,把扶持跨区作业的有关政策进一步落到实处,为农民争取实惠。2006年7月,机动车交强险制度正式实施,适宜的保险费率直接影响农民利益。他一方面组织人员调查数据,收集资料;另一面主动与中国保监会协调,取得了有关部门的支持和理解,使得颁布的拖拉机交强险费率方案更适合农村实际。